[創業]一堂不知道是非對錯的課,是我有問題?還是業界如此?

Hi….各位~

今天要來寫一篇長文,本來我是很尊敬業界前輩的!但…此事讓我改觀,內容是關於一間上市櫃公司x恬科技,不守雙方合作誠信,並且大言不慚的說這是業界常態的故事….,

懶人包,先上重點:

上市櫃公司x恬科技不守誠信,拿著別人公司產品、拿著別人公司產品、拿著別人公司產品(很重要說三次),展示給客戶看,號稱是自己開發,然後成案後,跟合作廠商說他們有能力自行開發不採購,這是業界常態!並且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,已經兩次都採用相同方式,因為自己還沒開發出來,先拿其他廠商產品稱自己的,等到成案再說要自行開發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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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上市櫃公司/成立已久的企業

我們都知,企業久了有時內部創新變得更難,但也有很多公司努力開發新的產品,很歡迎您們與Startup交流合作,您們有龐大的資源可以看完Startup的東西自行開發,這都可以,我們也覺得是良性的競爭,我們Startup不怕競爭,但怕的是不對是正當的競爭!

如果您有辦法應該是從商場上拿到競品規格從而開發,更好的方式是可以多投入一些研發,而不希望的是以欺騙合作,然後看完人家所有的資料還請人家開規格當顧問,最後拿去展示號稱為自家產品,然後自行開發,重點是還覺得自己沒問題,因為沒白紙黑字寫清楚,如果大家都樣,那軟體這個產業怎麼會發展?又或企業主您怎麼教育您的下一代?告訴你的下一代原來當初是這樣把企業做起來的?

百年企業建立不易,企業建立的宗旨是需要盈利,大家都知道,但是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,創辦者的初心是與經營理念才是如何延續企業的生命,希望這件事情可以不在其他地方發生,我們都希望台灣有更好的商業環境,才能去打國際盃!

To Startup

雖然商場險惡,只能怪我們還小,客戶或廠商都會存疑,唯有靠自行技術與打出口碑才是上策,不是光靠行銷或是依靠大廠、VC,所以我們都很樂意把我們的成果展示出來,但初期沒有相關的合作經驗或法律背景,在合作的時候建議多多諮詢,廣結善緣,也不要看到這篇因此害怕,我相信還是有好的廠商與生意人,只是商場上爾虞我詐,希望有天Startup變成獨角獸,別忘了當初創業的初心,我想每位創業者都是想提供更好的產品與環境給客戶和工作夥伴,也以此勉勵我自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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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近一年,本來是想在創業滿週年在寫相關的歷程,沒想到在這個時間點,卻碰到這樣的事情,我想給所有的創業者跟已經在市面上打拼許久的公司一些想法!

在台灣有間以前很有名的公司,專門從事手寫板的生產,公司也有做一些OCR應用,包含金融同業常用的身分證與健保卡辨識,而因為辨識技術有一定的門檻,例如要從辨識率85%提升到90%,雖然只有5%但需要耗費很大的資源與研發,但市場規模太小,所以在台灣很多的同業後來都沒有在持續開發.

直到近幾年的AI與FinTech客戶有了此需求,才開始再把之前的技術拿回來應用,在未導入時下流行的AI、DL(Deep Learning)、ML(Machine Learning)技術(編按:導入也不一定有用,有時是圖片本身品質問題,但應該會有所提升,牽涉複雜在此不提),容易辨識不好,因而回到圖片原始本身的品質就很重要,而我們就是在處理這類技術的廠商,也代理一些產品.

事情的開始,就是因為對方的辨識率達到一個程度無法提升,進而常被客戶問到辨識率不佳的問題,來找我詢問,我告知可以從圖片方式著手,並且我們有一個圖片偵測的前處理元件,對方希望可以一起合作,搭配我們的前處理元件提供給客戶,在此也簽訂NDA保密協議(編按:這又是另一個學問,最好請專業律師看過,以及看了我的經歷記得要多加一些條款),期間他們也未提及要自行開發,雙方也都同意合作銷售.

然後我也提供相關的SDK與部分的SampleCode包含如何呼叫相機執行動作等等,我們也共同的開發客戶,我並且把客戶轉介給他們,然後他們拿著我們的影像偵測SDK展示給客戶看,因為採購時間緊急,所以希望是現成產品,客戶很滿意.但回頭過來這家上市櫃公司卻說要自行開發,因為他們擁有強大的研發能力,然後不採購我們的產品,試問如果中間他們一直問一些技術與介面設計問題,我秉著合作精神也都告知甚至畫了圖片開了功能給他們,這樣不算是有欺瞞跟抄襲的可能嗎?而且還是因為我們讓他們先提供給客戶展示,才順利拿到案件.

我去電給對方高層,對方只回了說他們研發技術很強,沒有抄襲,做出來東西比我們好,所以要採用自己的,沒有義務一定要採購我們的產品,我想這邊有幾點:

1.是的,您沒有義務要購買我們商品,我也沒強迫您一定要購買!如果雙方秉持合作,借測我們的產品,可以選擇不購買,我覺得很合理.

拿著我們產品展示給客戶,拿著我們產品展示給客戶,拿著我們產品展示給客戶(很重要說三次),跟客戶說是自行開發,藉此獲得利益,卻反過頭來告訴我說這是業界常態?!重點這客戶還是我介紹,這點我點我也是暈了!

2.若當初我沒畫那些介面跟告知操作使用方式,開出客戶規格,您們有能力自行做嗎?況且您們當初您們就是評估沒要自行開發才找我們,也從沒說過要自行開發!!!

3.我想說的是,從時間序可以看出來您們所謂強大開發能力,如何做出一樣介面的東西,但是更重要的是商業道德誠信,這才是我更在意的,沒有了這些,那我們台灣要怎麼進步,軟體業要怎麼往前?如果上市櫃大廠都這樣,那Satrup也要學嗎?這樣不就沒有進步的動力?

依據該公司上市櫃需要的’誠信經營作業程序與行為指南’指出:
 
第三條(不誠信行為)
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不誠信行為,係指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,為獲得或維持利益,直接或間接提供、收受、承諾或要求任何不正當利益,從事其他違反誠信、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
 
再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,貴司所揭露之道德行為準則:
 
第四條 公平交易
公平交易:董事、監察人或經理人應公平對待公司進(銷)貨客戶、競爭對手及員工,不得透過操縱、隱匿、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、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
 
第八條 懲戒措施
懲戒措施:董事、監察人或經理人有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情形時,公司應依據其於道德行為準則訂定之懲戒措施處理之,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人員之職稱、姓名、違反日期、違反事由、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。公司並宜制定相關申訴制度,提供違反道德行為準則者救濟之途徑。

不過我想金管會也不會管到這麼細,這也不是法律可以管的,這件事情回歸到原點,就是經營者的理念,這才是我真正在意的?還是上市櫃都可以這樣?

這樣的理念是我無法認同,所以才將始末說明出來,其實想法很簡單,大家可以競爭,也可以互相學習求取進步,但是顛倒是非,倒果為因,這是不能認同的,如果大家都不願意去改變修正一些陋習,那何來進步之有?希望看到此篇的您不論在是自行創業或是公司同仁,可以秉持的一個心態,每個人的開發都是他投入許久的時間完成,你可以參考模仿進而改善,你可以等待市場完備再開始發展,但是請秉持良心與是非,知道你自己在做的事情是不是對的,是否有傷害到他人權益,也告訴你的同仁與下一代什麼才是正確的觀念!

或許各位有不同想法?歡迎討論,也歡迎認同的人轉發!

以上據實說明,幾個圖片證明因個資等與機密相關遮罩,也發表本人,沒有任何疾病,沒不良嗜好,不酒不菸身體之健康之聲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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